国家药监局全面清查“药妆”“EGF”化妆品
发布日期:2019-02-27
阅读量:3137

监管部门重锤出击了!

1551258286350087186.jpg


图文无关

 

1月在化妆品监管问答中重申宣称药妆属于违法行为后,国家药监局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,出手整治市场。

 

221日,甘肃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了一则名为《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违法宣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清査工作的通知》(药监综妆〔20197号),并就此部署该省开展违法宣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清查工作,要求于本月月底前结束,核查结果将于3月初递交国家药监局。

 

通知表示,针对已备案化妆品中不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范围的产品,开展清查工作,特别是清查违法宣称“药妆”、“EGF”、干细胞的产品,对清查发现已备案的上述产品,将依法予以处置,并注销有关备案信息。

 

同时,将加强备案后检查,重点检查产品标签宣称和原料使用情况,发现违法宣称功效、使用未经批准新原料或者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的,依法予以查处。

 

此外,通知要求,相关化妆品经营企业,暂停销售所有违法宣称“药妆”、“EGF”、干细胞的化妆品。

 

 

 

通过公开检索发现,《关于开展违法宣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清査工作的通知》已于214日开始在陕西、宁夏、安徽、杭州等省市药监局网站披露,相关部门也已展开清查工作。清查的最后期限均是本月月底,部分省市要求31日将核查结果递交国家药监局。

 

也就是说,“药妆”、“EGF”、干细胞等概念化妆品将是国家监管部门稽查重点,部分省市的核查期限仅剩1天。

 

事实上,从国家药监局重申该类宣称违法之后,天猫、淘宝、京东等各大平台纷纷自查,表示将下架药妆等相关概念产品,并要求商家进行自查。

 

而屈臣氏、娇兰佳人及部分化妆品店也就涉及药妆的宣传做出整改。品观APP日前走访屈臣氏门店看到,部分店铺会使用图标遮盖药妆字样。一些乡镇化妆品店也反映,春节前,监管部门在抽查时强调了药妆违法一事,要求门店规范经营。

 

同时发现,部分原本宣称药妆的品牌,如今开始用皮肤科医生推荐等说法来取代。而根据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第十二条、第十四条中规定,化妆品标签、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,不得宣传疗效,不得使用医疗术语。

 

显然,“皮肤科医生推荐”这样的宣传术语仍有打擦边球的嫌疑。不过,监管部门本次重锤出击,这些现象或许将全面肃清。

专栏:行业新闻
作者: 佚名
原文链接: 阅读原文
上一页:想布局轻医美?听听原料巨头帝斯曼的3个解决方案
下一页:1/3年轻人知晚不睡?这里有一份“熬夜保养”市场报告